妳這陣子如果有在看保養趨勢,大概會撞見這個詞:褪黑激素(melatonin)。它本來是身體在天黑之後會分泌的荷爾蒙,跟睡眠有關,現在被裝進面霜和精華裡,說是「夜間修護」的新主角。

韓國《Allure》在 8 月 5 日那篇下半年美妝關鍵字裡把它排在第九個,寫得很直接:它的抗氧化作用「超越維他命 C 與 E」,而且會在「晚上 10 點到凌晨 2 點的再生黃金時段」發揮作用。同一系列的其他關鍵字包括貓眼美甲、頭皮的藥妝化、還有一種叫 Neo Gourmand 的甜香調。

聽起來很合理。褪黑激素確實是抗氧化物,皮膚確實在晚上比較安靜。只是擦的跟吃的未必是同一回事,而這個品類到底測過幾次、是誰測的,得一層一層拆開才看得到。

最常被引用的那份試驗,我把利益揭露那一欄讀完了

這個品類拿得出來的臨床試驗不多,其中最常被引用的,是 2025 年 1 月刊在代謝研究期刊《Metabolites》上的一份隨機試驗。四十位五十五歲以上的女性,最後三十九位完成,分兩組做了十二週。

結果看起來不錯:皺紋深度一組降了 18.5%、另一組降了 9.4%;保濕一組升 23.6%、另一組升 18.3%,這些數字後來被大量引用。

但兩件事得先講清楚。第一,那兩組不是「有擦」跟「沒擦」,是「口服加外用」跟「只有外用」,兩組都擦了同一支面霜。作者自己在限制那一段寫明了:沒有安慰劑對照組。所以那個 9.4% 沒有東西可以比,沒辦法歸功給褪黑激素。

第二,兩組之間的皺紋差距,p 值是 0.0606。統計上沒有通過顯著門檻。而原文在這句後面還接了一段,說可以觀察到 B 組「有比 A 組下降更多的趨勢」——可是它自己列的數字是 A 組降 18.5%、B 組降 9.4%,降得多的明明是 A 組。這句話把方向講反了,而且是在唯一沒過門檻的地方硬補了一句趨勢。

然後是利益揭露。原文那一行是這樣寫的:三位作者「are employees of Difa Cooper Cantabria Labs which commercialized the products used in the trial」,也就是說,他們是把試驗裡那些產品拿去賣的那家公司的員工。

這不代表數據造假。廠商出錢做自家產品的試驗,在保養品研究裡是常態。問題出在後面:整個品類能拿出來的證據,比妳以為的少很多。

抗老這一格的人體試驗,表上總共只有五篇

2024 年義大利拿坡里費德里科二世大學的團隊做了一份回顧,把外用褪黑激素的抗老人體研究整理成一張表。表上總共五篇。其中三篇有廠商掛名(Difa Cooper 一篇、西班牙藥妝品牌 ISDIN 兩篇),只有一篇是隨機分組、受試者和研究者都不知道誰拿到什麼、而且有安慰劑可以對照的;其餘全是開放標籤,也就是大家都知道自己在用什麼。回顧原文說這種設計「內部效度有限」,白話講就是:數字就算變好了,也很難確定是那罐東西造成的。

那唯一一篇由學術單位執行、而且單獨測外用褪黑激素的,是波蘭 Lodz 醫學大學 2017 年做的戒菸者研究。回顧對它的評語是:這是唯一單用外用褪黑激素的研究,除了皮脂改善之外,沒有發現對皮膚的顯著好處。

拿坡里那篇的結論寫得很硬:「至今文獻中所報告的研究,沒有一篇清楚證明外用褪黑激素作為皮膚抗老成分的有效性。」而它的經費欄寫「本研究未接受外部資助」、利益衝突欄寫「作者聲明無利益衝突」。

同一批研究,另一篇回顧讀出相反的結論

2026 年 3 月,印尼哈桑丁大學皮膚科在《SKIN》期刊發表了另一份系統性回顧,收 2015 到 2025 年的十三篇研究。它的經費與利益衝突兩欄,同樣都寫「無」。

它的結論是:外用褪黑激素是「一套有實證基礎、前景可期的皮膚回春策略」。

兩篇都說自己沒拿錢、沒有利益衝突,讀的是同一批文獻,結論卻是相反的。差別在哪裡?

我去對了它的參考文獻。那十三篇裡包含 Difa Cooper 那一系列——前面講的 2025 年那份試驗在裡面,同一家公司 2018 年的兩篇也在裡面。而且它 abstract 的頭條數字,就是 Difa Cooper 那批的數字。

更麻煩的是其中一個數字被翻面了。它寫褪黑激素「提升皮膚保濕 59.5%」,但回去對 2018 年那篇原文,那個數字是「皮膚乾燥度下降 59.5%」。同一個數字,換了個方向重新包裝了一次。

整份回顧沒有「限制」那一段。我用關鍵字掃過全文:偏誤、安慰劑、廠商、產業,全部零命中。它沒有提到自己收進來的試驗有一半是賣家做的。

兩篇回顧的差別不在讀了什麼,在有沒有把作者欄看一遍。

那個「晚上 10 點到凌晨 2 點」,追不到源頭

這句話流通得很廣,不只保養品在講。我去醫學文獻資料庫 PubMed 上找它的出處,用「golden hour」加皮膚再生去查,零命中;換幾組寫法,也只撈到跟這件事無關的結果。

能追到的相關研究反而指向別的方向。1991 年刊在皮膚科老牌期刊《Journal of Investigative Dermatology》(皮膚研究學報)的一份分析,把老鼠、大鼠和人的表皮細胞增殖節律放在一起比對,結論是:人類表皮的 DNA 合成期高峰落在下午三點半,分裂期大約在晚上十一點半,而且齧齒類跟人類的相位是相反的。

所以任何從動物實驗推出來的「深夜再生」說法,套到人身上,方向剛好是反的。

至於「前半夜會大量分泌生長激素」這件事本身沒有錯,那是 1990 年代芝加哥大學 Van Cauter 團隊反覆量過的。但他們的實驗同時證明了另一件事:那一波分泌綁的是「入睡那一刻」,跟牆上的鐘沒關係。受試者的睡眠被延後到凌晨四點,那一發照樣出現。

這個成分在台北的身分,跟在首爾不一樣

最後這一層跟前面都不一樣,它跟研究做得夠不夠硬沒關係,跟妳買不買得到有關。

台灣衛生福利部的公告寫著:褪黑激素具有藥理活性、缺乏長期使用的安全性資料,因此自民國 85 年 10 月 15 日起,「標示含 melatonin(褪黑激素)」的產品應以藥品管理。同一份文件接著寫:公告之後,國內並沒有任何合法取得藥品許可證的褪黑激素產品。

韓國那邊相反。大韓化粧品協會的成分辭典裡,褪黑激素有正式的登錄編號,調配目的欄寫著「抗氧化劑」,它在韓國是合法的化粧品原料。

歐盟則是第三種狀況。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在 2010 年出過一份意見書,結論是褪黑激素用在頭髮產品、濃度 0.0033% 的情況下,不會對消費者健康構成風險。那是官方唯一背書過的用法。前面那份 Difa Cooper 的面霜,濃度是 0.1%,而且抹的是臉。

同一個成分,在首爾是可以標在瓶身上的抗氧化劑,在布魯塞爾只被評估過抹頭髮的濃度,在台北是一種到今天都沒有核准過任何產品的藥品。趨勢清單不會告訴妳這件事,因為趨勢清單本來就不是為了回答這個問題而存在的。